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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沈阳市职工符合以下9个条件之一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年之内的。
    3、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提取流程
    租房提取流程
    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提取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审批。管理部对提取人所承租房屋的地址、产权人信息进行核实(房屋地址和产权人信息须与房证信息一致)。
    3、经核实无误的话,三个工作日内会电话通知提取人前来提取。
    其他情况提取流程
    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审批。
     提取材料
     14种提取材料类型
    委托提取还贷材料
    身份证
    租房提取材料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材料
    偿还其他住房贷款提取材料
    现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职工死亡提取材料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材料
    职工离退休提取材料
    集中封存提取材料
    外市地户口职工离职提取材料
    户口迁出本市离职提取材料
    出境定居提取材料
    偿还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提取额度 

    1.沈阳公积金可全额提取种类
    (1)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2)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职工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出境定居
    (4) 户口迁出本市离职提取
    2.沈阳公积金可部分提取种类
    (1)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职工现金购买自住住房
    提取限额以承租房屋所在地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为准,其中: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阳市区的,提取限额为每月1200元;房屋坐落地址在4个县(市)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
    提取时间
    1.沈阳公积金购房类提取时限
    职工个人现金购买自住住房2年(以《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为准)之内的,符合规定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沈阳公积金其他类提取时限
    (1) 职工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适用范围为县区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住房)2年之内的,符合条件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 按年提取偿还商贷的职工,在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不超过年还款金额的住房公积金定期余额。
                                                           (摘自:沈阳办事指南)